第一條 | 中臺科技大學圖書館(以簡稱本館)為獎勵各界捐贈圖書,以充實圖書館藏,擴增教學及研究資源,特訂定獎勵圖書捐贈辦法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 |
第二條 | 本館以接受有益教學研究之各類型書刊資料為原則,惟有下列各款情形者,得婉拒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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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條 | 凡任何校內外個人或公私立機構、學校、企業、出版單位捐贈本校圖書者,皆適用本辦法。 |
第四條 | 凡捐贈之圖書,本校得於徵得捐贈者同意後,於圖書上註明捐贈者之個人或單位名稱,並公告於網頁。 |
第五條 | 凡讀者或團體贈送本館圖書,其數量在一百冊以上,或價值在三萬元以下者,均由本館致送謝函。 |
第六條 | 凡讀者或團體贈送本館圖書,其數量在一百冊以上、五百冊以下,或價值在三萬元以上,二十萬元以下者,頒發榮譽借書證(有效期三年)。 |
第七條 | 凡讀者或團體贈送本館圖書,其數量在五百冊以上,或價值在二十萬元以上者,頒發榮譽借書證,並請校長公開表揚。 |
第八條 | 凡讀者或團體贈送本館價值珍貴或舉世罕見之刊物,除校長贈送紀念盾本館並設置專櫃陳列。 |
第九條 | 捐贈現書之價值認定,由本校圖書館依據圖書之定價、時效等因素評斷,必要時得提請圖書館諮議委員會會議評定之。 |
第十條 | 為充分發揮期刊之效益,各期刊之捐贈刊期不低於五年為原則。 |
第十一條 | 本館得決定受贈資料之典藏單位及其陳列、淘汰、轉贈或其他處理方式,惟決定納入館藏者,均依本館一般書刊資料處理之。 |
第十二條 | 本辦法之榮譽借書證,其使用方式分別比照本校職員工及專任教師 借書證相關規定辦理。 |
第十三條 | 本辦法經圖書館委員會通過,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