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臺科技大學圖書館校友借閱規則
文件編號:LAR202 |
第一條 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便利畢業校友利用本館館藏資料,特訂定本規則。 |
第二條 本校畢業校友得向本館申請借閱證,憑證進館使用館藏設備及辦理借書手續。 |
第三條 借閱證申請: |
一、 辦理借閱證時應繳納保證金新臺幣(下同)貳仟元整及手續費壹佰元,借閱證繳回時,保證金無息發還。 |
第四條 校友借書每次以五冊為限,借期三十天,不得辦理續借。 |
第五條 借書者須遵守「中臺科技大學圖書館借閱規則 」有關規定。 |
第六條 校友進入本館使用館藏設備應遵守本館之規定。 |
第七條 借閱館藏資料如有遺失、污損、毀壞等情事,得依本館有關賠償規則之規定負責賠償。 |
第八條 若有蓄意不還或竊取圖書資料情事,得沒收其借閱證,並不得再申請補發,保證金亦不發還。 |
第九條 本規則經本校行政會議備查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